劉陳旺
器物類 - 商業財產
碑碣拓本
1845~1845
寬:41 x 高:91 (cm)
原碑尺寸(寬):41.00 , 原碑尺寸(高):91.00 , 原碑尺寸(厚):0.00
採拓
登錄號:19580010836
本物件為西元1845年(道光25年)香訫堂信士劉招娘所立,以感謝佛、疾獲康寧,乃捨水田,恩普庇,乃施捨水田,永為佛祖香燈費用;為恐無憑、乃勒石聲明。
寺廟為民眾的信仰中心,所以對寺廟的事務非常虔誠與重視;不論是人力的支援,亦或財物的捐助,皆是不遺餘力,故各地祠廟皆有信徒的捐獻,以為祭祀所需之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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